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7年企业稳岗补贴发放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一)稳岗补贴: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
(二)增补稳岗补贴:煤炭、钢铁等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企业(以下简称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二、企业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非国家或省、市政策性关闭破产(整体关闭破产)名录内企业,且申请企业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指根据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企业;“僵尸企业”指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
(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四)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应低于3.18%),列入国家化解产能过剩计划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低于10%。裁员率,以企业上年度1月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按企业上年度全年裁减职工人数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一至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职工不计入企业裁减职工人数。
三、稳岗补贴的标准
(一)稳岗补贴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列入国家计划的煤炭、钢铁等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稳岗补贴计发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基金结余和申领企业数量确定,不得低于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二)增补稳岗补贴依据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入库内部退养职工人数,按参保地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四、稳岗补贴的办理程序
(一)公布政策
今年企业稳岗补贴政策继续实行普惠制,补贴政策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财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淮南人社”和淮南日报上公告。
(二)企业申报
(1)各申报稳岗补贴的企业需认真如实填写《2017年淮南市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1)、地税局网站打印2016年1月和2016年12月两个月的《社保费申报信息表》、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前申报。市属企业向市失业保险中心申报,县属企业向县失业保险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2)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申报增补稳岗补贴的需认真如实填写《2017年淮南市企业增补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附件2)地税局网站打印2016年1月和2016年12月两个月的《社保费申报信息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人社部信息库内的入库内部退养职工花名册(加盖公章)等,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前向市失业保险中心申报。
(3)企业申报材料后由经办机构发放“安徽省阳光就业网”账号,企业在2017年8月20日前应完成“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网上申报数据的填报。
(三)审核
县属企业申请由县失业保险就业服务机构初审后,统一报市失业保险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对上报的补贴申请进行统一审查后,商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提出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的初步意见,经人社部门审核、企业确认、财政部门复核后,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将稳岗补贴资金拨付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五、补贴资金用途
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增补稳岗补贴可用于企业发放内部退养职工生活费、缴纳内部退养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支出。
六、加强协调
实施企业岗位补贴政策,是市政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市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支持,广泛宣传政策,确保及时发放。市人社部门要抓好牵头协调工作,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审查,分析和掌握企业失业保险费缴纳、用工就业和裁减人员等情况,提出岗位补贴意见;市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和监管,保证补贴资金及时拨付。
市本级联系单位: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和创业指导科
联系人:赵建巍 联系电话:6662399
市本级联系单位:淮南市失业保险中心
联系人:于娟 联系电话:2674400
凤台县联系单位:凤台县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岳古勇 联系电话:8626057
寿县联系单位:寿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张永政 联系电话:4032093
附件:1、 2017年淮南市企业稳岗补贴申报审批表.docx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南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