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2017—2018学年度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

类别:凤台资讯 时间:2023-10-03 浏览: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在划片招生的基础上,对部分学生入读学校进行调整,将部分第九小学学区自有住房家庭学生妥善安排到第一小学、实验小学和第一小学南校区;将第九小学、金城小学租赁住宅家庭孩子就近安排到第一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第五小学;将部分第八小学租赁住宅

开发区2017-2018学年

关于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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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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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充分挖掘学校招生能力、有效控制小学新生班数的前提下烟台开发区凤台小区,坚持“分级招生、就近招生”的基本原则,根据各学区学校的招生能力和学生情况,第一小学、第六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等多所学校对学区划分进行了部分调整。 在名额紧缺的学区,采取分级招生方式,安排学生入学,确保2017年小学一年级招生顺利进行,适龄入学率100%儿童已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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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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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居住在开发区的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有常住户口的子女、有自己住所的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外商子女,均可入学一年级。小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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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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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区。 计划招生63个班。 其中,第一小学7个班,实验小学9个班,第五小学10个班,第六小学8个班,八小5个班,九小6个班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6个班。 金城小学有8个班,金东小学有4个班。

2.西区。 计划招收22个班级。 其中,第三小学5个班,古县中心小学4个班,八角中心小学5个班,金城小学西校区3个班,大集家中心小学5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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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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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将按分区招生,调整部分学生录取学校,并妥善安排部分来自九小学区有自有住房家庭的学生前往第一小学、实验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 第九小学、金城小学租房家庭的孩子将被安排到附近的第一小学、第一小学南校区、第五小学; 八小部分租房家庭的孩子将被安排到金东小学就读。 学区划分如下:

(一)东区小学

拥有自己住房的家庭的学龄儿童划分学区的方法。

1.第一小学

(一)象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及银河怡海花园小区范围。 主要包括金盛、新世纪商厦、银河怡海花园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二)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东兴、金光、榕林育、林育怡景、紫微台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三)港、澳、台及外国儿童。

2.实验小学

(一)松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百合数码、旭日、晨光、黄海别墅、福海花园、听涛花园、新时代、海滨花园、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国际公寓、海阔天高、椰达医院世家大厦、临海君天下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二)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园、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花园、泰山名座、恒达大厦等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

3.第五小学

(一)岷山路以东、甬江支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依云小镇、东方工业园、澎湖山庄、御景花城、富锦社区、中粮朗云、相城、福福世家等社区及周边。

(二)秦淮河路以北、金沙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岐山路以东地区。 主要包括月光兰花园、立学花园、学府西校区、学府花园、海天花园、海信汇源等社区及周边区域。

4.第六小学

(一)乐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恒悦广场、舒家、舒心家庭花园、尚居和园、华西步道、海信天山君、米城等社区及周边。

(二)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邕江二支路、天山路两侧地区。 主要包括天一里城、福东溪社区、科技村、七张村、七张社区、百合悦大厦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5. 第八小学

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六子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泰、鑫发、新兴、龚家台子、刘家台子、杨家台子、福莱商城社区及周边地区。

6. 第九小学

峨眉山路以东、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东方国际社区的区域。 主要包括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花园、星海湾、奥林匹克世界、广元天际线、静海阳光海岸、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东方国际等社区及周边。

该地区的学生人数已经超过了第九小学的招生规模。 根据学生排名结果,家庭在九小学区内有自己住所(已交付使用)的学生中,户籍所在地为住所户籍地址的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校学生中有户口的学生。户口在开发区且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址的均可进入九小,并直接在九小注册。 户籍为其他情况且有自己住房的学生中烟台开发区凤台小区,2011年12月31日前住房交付使用的学生暂定在九小注册并核实信息。 其余学生将根据家长意愿,到第一小学、实验小学和第一小学南校区报名并核实信息。

7.第一小学南校区

(一)凤台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凤台山路以西地区。 主要包括山水花园、翠园邻里、香格里拉花园、华明丰台山庄、富东社区、七里丰台山庄、万达华府等社区及周边。

(二)天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怡景天地、天地一品等住宅区,以及恒信公寓、金邦公寓、地缘雅舍等周边区域。

8.金城小学

(一)天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星海、三和星海、星海花园、星海广场、黄海​​、万泰海公馆、碧海云天、蔚蓝海岸、海心花园等社区及周边。

(二)昆仑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天地景园、正大国际公寓、锦城、星亿尚品园、星亿华府、丰台、电子大厦、福福中心、科信嘉园、鑫源大厦、阳光花园、文苑、昆仑国际公寓等社区及周边。

9.金东小学

松花江路-黄河路-珠江路-漓江路-五指山路以东、柳子河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金隅滨江、金东、金东国际、金东世纪、嘉禾园、新港、新世纪公寓等社区及周边。

尚未实现稳定户籍的农民工子女,按照以下办法临时划分学区。 各学校将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第一小学

(一)嵩山路以东、黄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北、银河怡海社区区域。 主要包括黄海别墅、福海花园、海滨花园、阳光花园、丹阳、香山花园、百合数码、金盛、新世纪商贸大厦、银河怡海等社区及周边。

(二)衡山路以东、泰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东兴、金光、榕林育、林育怡景、紫微台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三)华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天地景园、正大公寓、金城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四)峨眉山路以东、嵩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星海、星海广场、三和星海、星海花园、碧海云天、黄海、万泰海公馆、蔚蓝海岸、海欣花园、静海、海琴湾、宁海、宁海花园、星海湾、奥林匹克世界、广元天极、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2.实验小学

(一)黄山路以东、松花江路-黄河路以西、长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旭日、晨光、海滨雅居、香江公寓、念慈别墅、金沙滩花园、静海公寓、椰达医院家庭楼、海阔天高、临海君天下等社区及周边。

(二)黄山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以北、长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华电、银海花园、银芝、海鹰大厦、海澜花园、天一花园、泰山明早、恒达大厦、华明公寓等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

3.第五小学

(一)岷山路以东、甬江支路以西、秦淮河路、长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依云小镇、东方不锈钢、澎湖山庄、御景花城、港宇、G-6、中粮朗云、相城、福福世家等社区及周边。

(二)秦淮河路以东、以北、长江路以南、天山路以西地区。 主要包括东方国际、月光兰花园、立学花园、学府西校区、海天花园、海信惠园、文苑社区及周边等社区。

4.第六小学

(一)乐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南地区。 主要包括恒悦广场、舒家、尚居和园、华西景、海信天山君、米城等社区及周边。

(二)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邕江二支路、天山路两侧地区。 主要包括天一里城、福东溪社区、科技村、七张村、七张社区、百合悦大厦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5. 第八小学

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淮河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泰商城、鑫发、新兴、刘家台子、杨家台子等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

该地区的学生人数已经超过了第八小学的招生规模。 根据学生排名结果,家庭在八小学区有自己住所的学生可以在八小学注册。 其余学生暂定在金东小学报名并核实信息。

6.第一小学南校区

(一)凤台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凤台山路以西地区。 主要包括山水花园、翠园邻里、香格里拉花园、华明丰台山庄、富东社区、七里丰台山庄、万达华府等社区及周边。

(二)天山路以东、衡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金沙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怡景天地、天地一品等住宅区,以及恒信公寓、金邦公寓、地缘雅舍等周边区域。

(三)天山路以东、华山路以西、长江路以南、珠江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丰台社区、鑫源大厦、福福中心、电子大厦、阳光花园等社区及周边地区。

7.金东小学

松花江路-黄河路-珠江路-漓江路-五指山路以东、柳子河路以北地区。 主要包括皇岗家庭大厦、金域滨江、金东、金东世纪、金东国际、嘉禾园、新港、新世纪公寓、通用纺织公司家庭大厦等住宅小区及周边地区。

(2)西区。

1.第三小学

古县东片区及振华海滨度假花园、J-6、万科城、海天花园、天马相城、海升花园、金河名都、金桥澎湖湾、金色家园等社区。

2.古县中心小学

古今西部地区及周边地区。

3.八角中心小学

八角地区桂阳街以北地区及十五营、白堡村、华岩村三个自然村。

4.金城小学西校区

八角片区黄庄村、中建粤海河花园、中建盈园、招商马贝拉、越秀星汇金沙等住宅小区及周边。

5.大季家中心小学

大季家辖内所有自然村、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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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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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龄儿童学区划分依据2017年6月30日前学生家庭住址(以住宅房产证明为准)、户籍地址或出租住宅地址统计。

相关说明如下:

1.拥有自己住房的家庭适龄儿童的学区以住宅房产证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实现“稳定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区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中的注册地址为准。

2、开发区内租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提供学生证明后,由教育体育局根据户口簿登记地址和各学校的入学情况统一安排入学。其父母在开发区无住房; 属于旧村改造的难民居民,需提供居住地居委会、街道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临时避难地址所在学区的学校进行登记。 教育体育局将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安排学校参加。

3.租用“非住宅”住房的学生,不会根据租赁地址划分学区,而是根据各小学的注册情况分配学校。

4、自有住宅包括两种情况:

(1)房产证(需办理相关证明登记)的所有人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与其他亲属共有房产,则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占有房产的50%以上)房产),未足额缴纳房屋款的不视为自有住宅;

(2)学生及家长在开发区内无自己的住宅(需提供学生及家长在开发区内无房屋的证明)。 房产证的登记所有人为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学生的户口登记是从出生到入学为止。 ,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房产证的登记所有人始终在同一户口本上。

5、稳定居住证明。

“稳定住所”是指学生入学注册时已在同一学区连续租住住房3年以上,并能提供相应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以出证时间为准,后续补充无效。

六、农民工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一)家长一名在我区就业,能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核并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 截至8月31日,母公司已连续向我区(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年了,正在付款。

(二)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生意,是投资者或者个体户。 已连续6个月缴纳本企业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且目前正在缴纳,或年纳税额达到5万元。

七、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数量和班级指标。 若学区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接待能力,将按以下顺序安排学生,其他学生适当调整至学区:

(1)如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己的住所(已移交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所在地为住所登记地址,则按入学时间安排户口迁入;

(2)如学生家庭在学区有自己的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在开发区内有户籍,则按照住宅交付(转让)时间安排;

(三)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己的住所(已移交使用),且学生户籍在区外,但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为学区户籍地址的;居住地,以监护人户籍迁入时间为准;

(四)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己的住所(已交付使用),且学生的户籍在开发区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开发区外,或者双方的户口都在开发区外。学生及监护人户籍在开发区外的,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依次安排;

(5)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己的住宅但不符合入住条件的,按照合同交付时间依次安排;

(六)如学生在开发区有户籍,且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住宅,则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安排。同一个学区;

(7)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稳定居住,并在学区内租房的,按照在同学区稳定居住时间安排;

(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稳定就业并在学区租房的,按同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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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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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工作安排。 全区小学统一报到时间为8月12日至13日。 家长应携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现场报名。 报名时,教育处会安排工作人员前往部分学校协助办理报名手续。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8月12日(8:00--11:30;14:00-17:00):有自己住房的学生和取得稳定户口的农民工子女,到所在学区的小学或所选小学。

2、8月13日上午(8:00--11:30):开发区户籍出租房屋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所在学区小学或指定小学报到注册。

3、8月13日下午(14:00--17:00):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及时报到的学生到实验小学办理报到手续。

注:因学校内部设施安装调试,第一小学南校区暂无报到点。 学生暂时在第一小学注册。 学校将于9月2日安排家长和学生来校参观。

(二)报名时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如果您拥有自己的住宅,您需要提供:

(1)户口簿(如子女户口与父亲、母亲等不在同一户口本,且家庭成员关系无法明确的,须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假如);

(二)父母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外户籍);

(三)房产证或者不动产证明。 若尚未办理,需提供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付款发票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开发商提供的《房屋预登记证》)房屋管理部门); 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可以,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按祖父母房产证或房产证地址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学生及家长在开发区内不拥有房屋的证明;

2、如需租赁开发区内户籍的住宅,需提供:

(1)户口簿(如子女户口与父亲、母亲等不在同一户口本,且家庭成员关系无法明确的,须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假如);

(二)学生及家长在开发区内无住房的证明;

(三)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3、非开发区户籍及租赁住房需提供:

(1)户口本(如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家庭成员关系无法明确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父母的结婚证);

(二)父母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烟台市六区外户籍);

(三)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四)父母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我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的证明;正在缴纳或者父母在开发区的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在该企业连续6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且正在缴纳的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年纳税额达到5万元。

(五)学生及家长在开发区无住房证明。

(三)公布各学校录取名单。 适龄儿童按照学区划分(或学区调整)办法到各小学报到后,教育体育局统一确认报到结果并安排学校就读。 如果某个学区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接待能力,将根据户籍、住房等相关信息进行局部调整。 8月19日上午,各小学将在校门口公布在校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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